主持律師

律師


這是一個在KTV包廂內被打的故事,
當事人高高興興地參加工作夥伴的尾牙,
卻莫名其妙在KTV包廂內被工作夥伴打,
被打就算了,

當事人因為涉犯刑事案件而遭羈押395天,
劉哥協助當事人歷經一審、二審獲得無罪判決確定,
就當事人因刑事案件而遭羈押的天數,
劉哥協助當事人依據刑事補償法請求刑事補償,
最終獲得新台幣118萬5千元的補償,

日前一位從事室內設計工程的當事人前來諮詢,
表示在為客戶施作室內裝修工程後,
客戶除拖欠尾款外,
竟還對當事人提出刑事侵占、妨害電腦使用、背信等告訴。

這是一件不幸的過失致死案件,
一位社區住戶因為在社區內下樓梯時重心不穩而摔倒,
擔任該屆主委的民眾因此被告過失致死,
住戶的家屬主張社區柵門、樓梯設置有問題,

小美因為刑事案件而遭羈押,
但最終獲得無罪判決,
小美覺得自己白白被限制行動自由,
請問小美被羈押的這段時間是否可以請求補償呢?

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沒有看到Toyz在獄中和篠崎泫結婚的新聞,
依據民法第982條的規定,
原則上結婚必須要由結婚的雙方當事人一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然而像Toyz這樣在獄中服刑而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的情形,
是否仍然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呢?

小美把自己的10樓高級酒店式公寓出租給阿郎,
殊不知阿郎因為投資失敗而選擇從10樓一跳而下,
最後掉落在3樓露臺死亡,
請問阿郎跳樓的行為會導致哪幾樓成為凶宅

阿誠每日兢兢業業為公司付出努力,
不料一天因為工作而弄傷了腳,
經醫師診斷後,
認定無法繼續從事原本的工作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