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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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在KTV包廂內被打的故事,
當事人高高興興地參加工作夥伴的尾牙,
卻莫名其妙在KTV包廂內被工作夥伴打,
被打就算了,

當事人因為涉犯刑事案件而遭羈押395天,
劉哥協助當事人歷經一審、二審獲得無罪判決確定,
就當事人因刑事案件而遭羈押的天數,
劉哥協助當事人依據刑事補償法請求刑事補償,
最終獲得新台幣118萬5千元的補償,

日前一位從事室內設計工程的當事人前來諮詢,
表示在為客戶施作室內裝修工程後,
客戶除拖欠尾款外,
竟還對當事人提出刑事侵占、妨害電腦使用、背信等告訴。

這是一件不幸的過失致死案件,
一位社區住戶因為在社區內下樓梯時重心不穩而摔倒,
擔任該屆主委的民眾因此被告過失致死,
住戶的家屬主張社區柵門、樓梯設置有問題,

著作權法的抄襲主要是以「是否曾接觸」、「是否實質相似」為判斷標準, 如果能夠證明在創作前、創作時有合理的機會可以看到作品,那就有可能會被認定曾經有所接觸

今年五月時, 一名中配在民生社區國小外面開直播, 遭家長質疑學生的安全、個資有遭受危害的疑慮, 全案後續依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近期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作出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1名102歲王姓人瑞, 今年1月5日時與68歲賴姓女看護登記結婚, 子女於探視王姓人瑞時得知此事, 認為賴姓看護與父親登記結婚是為了取得王姓人瑞名下高達新台幣8億的遺產

劉哥諮詢了許多民眾, 其中不乏兄弟姐妹間因為父母親的遺產分配不均而反目成仇的案例, 然而錢雖然很重要, 但有什麼事情比家人間的感情還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