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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對繼承人的贈與,其他繼承人可否主張追加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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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對繼承人的贈與,其他繼承人可否主張追加計算?>

阿旺伯得知自己命不久矣,
在過世的前兩年將自己的積蓄500萬元全部贈與給老大阿勇,
僅抱著對明哥300萬元的債務前往西方極樂世界,
阿旺伯的女兒阿花非常不服氣,
不能理解為什麼阿旺伯只將積蓄全部分給阿勇,
而不分給自己,
於是翻了翻民法,
看到了民法第1148之1條,
希望依據此條將阿旺伯贈與阿勇的財產價值計算入遺產中,
此時明哥卻和阿花說:「這條只有我可以主張,你不行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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